在日常生活中,场所如果属于下列情况,可以直接判定该场所具有重大的火灾隐患
1.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工厂、仓库和**车站、码头、储罐区,未设置在城市的边缘或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
2.甲、乙类厂房、库房或丙类厂房与人员密集场所、住宅或宿舍混合设置在同一建筑内。
3.甲、乙类厂房设置在建筑的地下、半地下室。
4.易燃可燃液体、可燃气体储罐(区)未按规定设置固定灭火、冷却设施.
5.公共娱乐场所、商店、地下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楼梯间的设置形式及数量不符合规定。
6.旅馆、公共娱乐场所、商店、地下人员密集场所未按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浅析个体店铺有那些火灾危险性
一:人员复杂,经营者消防安全意识差
个体店铺的营业时间比较灵活,人流量始终都比较多,来往顾客不经意遗留火种的现象时有发生,如经营者不注意检查、清理,很容易引发火灾。而一些经营者,包括招聘的营业员,来自社会的方方面面,有农村富余人员,有社会闲散、待业人员,也有离、退休年老及伤残体弱人员。这些人中大多数消防意识淡薄,对消防规章制度不熟悉,缺乏防火知识,消防技能差,麻痹大意思想严重,稍有不慎,较易引发火灾。
二:店内容易燃、可燃物多
很多个体店铺都是利用自家住房改建或租用他人的有限场地,由于经营空间小,物品集中,而且其中大部分物品是可燃物,还有一些如摩丝、者喱水、指甲油、气雾杀虫剂、酒精等**溶剂,以及丁烷气、火柴、赛璐珞制品等,均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另外,个体商店中的商品,大多数散装陈列或堆放在货架、柜台上,有些商品如服装鞋帽,各类纺织品、工艺美术品、箱包、饰物等还悬挂起来,增大了可燃物的表面积,一旦发生火灾,就会迅速猛烈的燃烧。
三:用电量大,明火点多
个体店铺为招揽顾客,安装大量的照明、装饰灯具,夏季使用电风扇、空调降温;冬季使用电暖气,甚至电炉取暖。有的店铺还使用电饭煲、电火锅、电烧烤、电气焊、电熨斗、电烙铁、电炉等设施,增加了用电量,而相当一部分店铺未对原有线路进行检查、整修,就擅自私拉乱接电线,甚至违章用电,闸刀开关安装在可燃材料上,无盖板,或以铜、铝、铁丝代替保险丝。另外厨房采用煤炭、煤气、液化气等燃料,餐厅使用火锅,用蜡烛照明,兼之员工、顾客抽烟,以及小孩玩火等等,使明火增多,如果电气线路长期**载负荷或用火、用电稍有不慎,就较易引起火灾。